Select Language
   
非上市股份公司的股东资格能不能通过场外股权交易获得?
来源: | 作者:shanghailegal | 发布时间: 2016-09-27 | 523 次浏览 | 分享到:
   非上市股份公司的股东资格能不能通过场外股权交易获得?恐怕大多数企业经营者不是很熟悉,随着股份公司的崛起,此类转让将越来越多,因此,道恩律师的观点是:股份公司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依法转让,但必须在国家允许的交易场所内进行。个人从场外取得的股票不具有法律效力,其股东资格不受法律保护。
   首先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公司的股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如股份转让是在法定场所外进行的,或是在不具有证券承销资质的中介公司处购买的股票,则该股份转让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受让人取得系争股票将会视为自身存在重大过失,故将不因持有且支付对价而具有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身份和享有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权利。
   因此,律师提醒,公司股东如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应当符合依法报经监管部门核准,亦应在指定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否则将违反公司法和证券法的禁止性规定,所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将被视为无效协议,鉴于系争股票发行或转让的非法性,故投资人取得股票亦不具有合法性,所以要求确认股东地位并享受股票权利,将不能得到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