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陈述被罚始末】
2015年8月17日,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于2015年8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沪证专调查字2015282号)。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期货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2016年6月14日,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编号:处罚字[2016]53号)并予以披露。
2016年12月20日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下发的 [2016]13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特别提醒】
安硕信息(300380)虚假陈述索赔案件诉讼时效至2019年12月19日结束,该日期后起诉维权投资者将丧失胜诉权。
【参与索赔的投资者条件】
上海道恩律师事务所黄雷律师认为,参与索赔的投资者需符合以下条件:即于2014年5月27日-2016年6月13日期间买入,并在2016年6月14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有望获赔。
【道恩专业股民索赔律师团队黄雷律师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律师
微信:Rehnlv2009
邮箱:rehn@shanghai-legal.com
咨询电话:021-51061151
地址:上海市荆州路334弄108号荣广商务中心A区301上海道恩律师事务所
【股民索赔需准备的证据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的公证原件(公证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2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开户申请表或证券开户确认单(需经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
3买卖相关股票的对账单原件(每页均需经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
(1)对账时间: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
(2)具体内容:需包括有股东姓名,股东证券账户号码及身份证号码,买卖股票的时间、价格、证券代码、股数、佣金印花税等信息;
(3)其他要求:现在还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必须打出股东库存股的情况。
【股民索赔流程】
①决定索赔,邮寄材料 → ②律师免费审核材料 → ③符合条件,签订律师聘用合同办理委托手续 → ④ 律师代理起诉